附件:
1.2018年度省(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鹰潭告知要求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3.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告知表
4.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承接业务(合同)备案表
附件1:
2018年度省(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进鹰潭告知要求
一、省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鹰潭告知要求:
1.《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告知表》(一式肆份);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介绍函及不良记录证明;
5.进鹰开展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劳动保险缴纳证明及复印件;
6.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驻鹰潭办公场所必须有固定联系电话。
7.省外造价咨询企业进鹰均需要提供《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赣备案申请表》。
二、《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告知表》(见附件二),进鹰执业人员必须本人在表中签字。
三、原所有告知文件作废,各造价咨询企业需按进鹰潭告知要求重新进行告知。
四、我站将不定期对各造价咨询企业进鹰执业人员进行人、证及办公场所检查。
办公地点: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39、440室
联系电话:0701-6224805、0701-6285686
联系人:毛敏、王竟
附件2: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
本企业自进入鹰潭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字[2007]1号)和其他的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鹰潭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为了体现本企业尊重守法的决心,现特向鹰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郑重做出承诺,如有下列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与驻鹰主要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与建设单位或与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4、超越企业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7、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8、两次以上未办理在鹰承接业务成果文件及合同备案自动放弃办理下一年度进鹰告知资格;
9、自愿接受并配合鹰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不定期办公场所、人员、业务成果文件及合同、收费标准等相关行业检查,未达标将自动放弃办理下一年度进鹰告知资格;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手机):
日期:
附件3:
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告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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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驻鹰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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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鹰潭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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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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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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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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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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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鹰办事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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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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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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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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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具体造价咨询人员情况 |
姓名 |
造价员(师)执业证号 |
专业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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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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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承诺,在鹰潭市承接的全部咨询项目的委托协议书和咨询成果文件将按规定报鹰潭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告知。
(章) 年 月 日 |
鹰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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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 此表一式肆份,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财政局、审计局、咨询单位各执壹份; 2. 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入鹰造价咨询人员(一名造价师,两名造价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均需查验原件); 3. 来办理告之业务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委托书。 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承接业务告知有效期为一年。 |
附件4:
______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
承接业务(合同)备案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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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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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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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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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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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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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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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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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具体造价咨询人员专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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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
造价员/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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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
造价员/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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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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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造价师(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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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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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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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同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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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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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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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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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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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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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及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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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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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务备案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告知业务所在地财政局、审计局,否则无效。两次以上业务备案无效企业不予办理下一年度进鹰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