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审批
二、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1900001000-360600000000014639016100
三、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四、办事对象
办事对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市级
行使类型:本级保留
六、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八、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www.36365.com
责任处室:www.36365.com行政服务科
实施机构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九、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材料,并且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59.52.254.107:8093/JXZHXT3/)上申报完成,即可办理。
十、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十一、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详见申请材料目录表。
(二)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文件 |
要求 |
1 |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4 |
纸质 |
内容填写完整,盖申请单位公章 |
2 |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盖申请单位公章 |
3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盖申请单位公章 |
4 |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依法不招标工程提供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5 |
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6 |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
住建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7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
住建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8 |
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依法不招标工程提供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9 |
工程监理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0 |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
住建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1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 |
住建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2 |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 |
住建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3 |
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 |
住建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4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
社保局 |
复印件 |
1 |
纸质,同时在一体化平台上传扫描件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5 |
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6 |
监理规划或者监理实施细则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十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窗口。接收地址: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2.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市城乡建设局窗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或不属于局行政许可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如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发放《补正告知书》;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予以受理。
(三)材料审核
市www.36365.com窗口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初审,再报窗口行政服务科科长审批。
(四)行政许可
市www.36365.com窗口行政服务科科长完成对报送申请的审批,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五)办理结果
市www.36365.com窗口在申请表上盖行政审批专用公章并发放给申请人。
(六)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市城乡建设局窗口
(七)到窗口次数
到窗口次数:1次。
十三、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十四、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七、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www.36365.com窗口。地址: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701-6264018
十八、监督投诉
(一)窗口投诉
窗口名称:www.36365.com窗口。
地址: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号码:0701-6229857、6264965
(三)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www.36365.com
通讯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D区4楼
邮政编码:335000
十九、通办范围
本事项不支持通办。
二十、网上支付
本事项不支持网上支付。
附录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图
相关附件: | 附录2附件1-安全监督申请表.doc |
相关附件: | 附录2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doc |
相关附件: | 附录2附件3-安全生产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