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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来源:  作者:局办

鹰府20173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简政放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修改情况,以及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在《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版)》基础上,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多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调整规范工作,为便于各部门掌握执行,对历次清理结果进行了汇总,编制了《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包含34个部门和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39项,其中:市直29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共219项(含省政府下放102项,省政府部门委托1项);驻鹰5个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共20项(含省政府下放1项)。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项目编码、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原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责任清单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并予以公布。

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履行好职责,不得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擅自增设许可事项或环节。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工作,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原因,取消、下放、增加行政许可事项或变更其要素的,一律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在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基础上,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每个行政许可事项特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流程图和审批工作细则,进一步做好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等工作。

四、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五、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公布后,以往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系列文件中保留、并联审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不一致的,以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为准。

 

附件: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市建设局13项)

  

2017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市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共13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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