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建字〔2017〕150号
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2017年6月14日至30日,www.36365.com建筑市场督查科对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受检的25个在建工程,各参建主体基本履行开工前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多数建设单位能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受检资料基本齐全。在受检的825项检查项目中,符合项763项,符合率92.48%。
本次检查共下发12份整改通知和1份停工通知书。对12个“回头看”检查涉及42条整改意见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鹰潭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现场无法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存在工资发放单代签现象。
二是滨江一号二期项目、鹰潭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无法提供材料、设备租赁采购支付凭证。
(二)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业务综合楼项目现场检查存在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现象。
二是建鑫·中央公馆二期项目、鹰潭市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项目监理单位存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代签和签字不规范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严格行政执法。
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施工,尤其对新建项目必须完善相关手续再施工。
2.强化建设单位责任。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重点整治未批先建和边报边建违法违规行为,今年要加大执法力度,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对早期发现的问题督促业主立查立改,杜绝破窗效应。
二是严格依法发包工程。重点治理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指定工程发包和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3.强化工程承包行为。
一是严令禁止转包工程。重点治理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及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的转包工程。重点治理主体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或设备由分包单位购买或租赁的转包行为。
二是严令禁止违法分包工程。重点治理承包单位将承接工程的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再分包。重点治理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4.强化监理单位履责。
一是规范监理单位责任。重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谋取非法利益,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
二是规范施工现场监管。重点治理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业务、出卖或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5.强化政府项目监督机制。
一是严肃约谈机制。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初次约谈机制,告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履行相应职责。围绕创文明、安全、优质和廉洁工程等内容进行约谈。
二是严肃考勤制度。在项目工地安装考勤机,明确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每月需到岗22天44次以上,总监每月8天16次以上,建造师、总监缺岗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五大员、监理人员缺岗一天扣3000元,同时扣违约金清单报市政府领导并移送市财政、市审计作为扣违约金依据。
三是严肃抽查机制。把常规性抽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开展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月随机抽查2次以上,对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要加大常规和专项监督执法频次;在抽查现场必须填写《鹰潭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检查表》,由检查人员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签字确认并记录备案,与考勤制度同步。
四是严肃押证制度。已押证书原件除遇企业资质核查、升级、年检和换证等特殊情况一律不予借出,确保与中标通知书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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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